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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第13期

先秦兩漢的歷史敘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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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       者 李隆獻

作者簡介 李隆獻是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,研究專長為經學、史學、敘事學、禮俗、文化、現代小說。著有《復仇觀的省察與詮釋: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編》、《復仇觀的省察與詮釋:宋元明清編》、《先秦兩漢歷史敘事隅論》等。

本文出處    本文是2016 年10 月香港中文大學「丘鎮英講座」〈先秦兩漢「歷史敘事」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之講稿,後來收入作者著作《先秦兩漢歷史敘事隅論》,臺大出版中心。

延伸閱讀    李隆獻《先秦兩漢歷史敘事隅論》(2017),臺大出版中心。

參考資料

[1] 陳先生主要主張見〈中國的抒情傳統〉、〈原興:兼論中國文學特質〉二文,並收入《陳世驤文存》(臺北:志文出版社,1972年);2014年陳國球、王德威重新編譯陳世驤先生著作,定名為《抒情之現代性》(北京:三聯書店,2014年),收錄〈論中國抒情傳統〉。

[2] 繼陳世驤於美國標舉中國文學的「抒情傳統」以降,踵承者頗多且名家輩出,如高友工、蔡英俊、呂正惠、柯慶明、張淑香、龔鵬程、鄭毓瑜、蕭馳、孫康宜、宇文所安(Stephen Owen)等。且其研治時至今日猶方興未艾,其詳可參柯慶明、蕭馳編:《中國抒情傳統的再發現:一個現代學術思潮的論文選集》(上、下冊,臺北:臺大出版中心,2009年)。顏崑陽則由另一角度對中國文學的「抒情傳統」提書反思,說見〈從反思中國文學「抒情傳統」之建構以論「詩美典」的多面向變遷與叢聚狀結構〉,收入氏著:《反思批判與轉向:中國土典文學研究之路》(臺北: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,2016年),頁109-164

[3] 如《周禮》〈小宗伯〉:「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」(〔唐〕賈公彥:《周禮注疏》〔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〔1815〕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,1976年〕,卷十九,頁5)、〈職喪〉:「以國之喪禮,蒞其禁令,序其事」(《周禮注疏》,卷二十二,頁5)、〈樂師〉:「序其樂事」(《周禮注疏》,卷二十三,頁4)等。

[4]《禮記.經解》:「孔子曰:入其國,其教可知也。其為人也,溫柔敦厚,《詩》教也;疏通知遠,《書》教也;廣博易良,《樂》教也;絜靜精微,《易》教也;恭儉莊敬,《禮》教也;屬辭比事.《春秋》教也。……屬辭比事而不亂.則深於《春秋》者也。」(〔唐〕 孔穎達等:《禮記正義》〔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〔1815〕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,1976年〕,卷五十,頁1

[5] 當世採「屬辭比事」之法研治《左傳》者,以張高評先生最為老師。張先生之相關著作甚夥,茲不縷舉,可參其近作:《春秋書法與左傳史筆》(臺北:里仁書局,2011年)、《春秋書法與左傳學史》(臺北:里仁書局,2011年)。

[6]〔南朝.宋〕范曄著,〔唐〕李賢注:《後漢書》(臺北:鼎文書局影印北京中華書局,1974年),卷四十下,頁1386。文中之「穢」指蕪穢,失剪裁,此乃敘事文學之大忌,而范曄已清楚認知。

[7]〔唐〕劉知幾撰,〔清〕浦起龍釋:《史通通釋》(臺北:里仁書局,1980年),頁165168180

[8] 其詳可參〔荷〕米克.巴爾著,譚君強譯:《敘述學:敘事理論導論》(第二版)(北京:社會科學出版社,2003年)第一章「三、非敘述的評論」(頁35-39),及本書:〈玖、《左傳》「仲尼曰敘事」芻論〉之〈四〉。

[9] 說詳下文〈三〉與本書:〈玖、《左傳》「仲尼曰敘事」芻論〉之〈四〉。

[10]〈敘事作品結構分析導論〉,收入〔法〕羅蘭.巴特著,董學文、王葵譯:《符號學美學》(臺北:商鼎文化出版,1992年),頁108;亦見李幼蒸譯:〈敘事結構分析導論〉,《羅蘭.巴爾特文集.符號學歷險》(北京: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,2008年),頁103。《符號學美學》將recit譯為「敘事」,《符號學歷險》譯為「故事」,《符號學美學》較接近本文用詞,故採其譯文。

[11]美〕浦安迪講演《中國敘事學》Chinese Narrative)(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

[12] 王靖宇:《左傳與傳統小說論集》(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1989年);《中國早期敘事文論集》(臺北: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《中國文哲專刊》之151999年),增訂後易名為《中國早期敘事文研究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)。

[13] 張高評:《春秋書法與左傳學史》(臺北:里仁書局,2011年)第二章〈春秋書法與詩化修辭〉,頁45

[14] 張素卿:《敘事與解釋左傳經解研究》(臺北:書林出版公司,1998年),頁29-30;並可參考該書之〈二、敘事:解釋《春秋》的基礎〉。

[15] 楊義:《中國敘事學》(北京:人民出版社,1997年),頁1113

[16]《尚書》、《春秋》某種程度上可說是「含事」材料。

[17] 部分《尚書》、《論語》與部分《國語》及青銅銘文可歸類為「記言」傳統。

[18] 如《甲骨文合集》6057號卜辭:「癸巳卜,貞:旬亡禍?王占曰:有祟,其有來艱。迄至五日丁酉,允有來艱自西。沚戛告曰:土方征于我東鄙,裁二邑。工口方亦侵我西鄙田。」除記述卜問之事外,亦記載土方、工口方來伐事。

[19]〈毛公鼎〉即是典型的西周冊命銘文,主要由一段「王若曰」、四段「王曰」之辭構成,詳載周宣王即位初期,企圖振興朝政,遂冊命毛公處理國家大小事務,最後頒贈豐厚的車、兵、命服、馬匹等禮品,毛公因鑄鼎傳示子孫永寶之事。詳見郭沫若:《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(二)》,《郭沫若全集》考古編第八卷(北京:科學出版社,2002年),頁134-139上。

[20]〔唐〕孔穎達等:《尚書正義》(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〔1815〕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,1976),卷十三,頁6-13上;並參屈萬里先生:《尚書集釋》(臺北:聯經出版事業公司,1983年),頁127-133

[21] 前賢或疑〈金縢〉之著作時代,屈萬里先生謂:「疑本篇之著成,蓋當戰國時也。」(屈萬里:《尚書集釋》,頁127)清華簡之〈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〉(〈金縢〉)(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,李學勤主編: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》(壹),上海:中西書局),可證屈先生之說確然無疑。

[22]《詩 經.衛風.氓》:「氓之蚩蚩,抱布貿絲;匪來貿絲,來即我謀。送子涉淇,至于頓丘,匪我愆期,子無良媒。將子無怒,秋以為期。 乘彼垝垣,以望復關。不見 復關,泣涕漣漣;既見復關,載笑載言。爾卜爾筮,體無咎言;以爾車來,以我賄遷。桑之未落,其葉沃若。于嗟鳩兮,無食桑葚;于嗟女兮,無與士耽;士之耽 兮,猶可說也,女之耽兮.不可說也。 桑之落矣,其黃而隕;自我徂爾,三歲食貧。淇水湯湯,漸車帷裳;女也不爽,士貳其行;士也罔極,二三其德。  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;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;言既遂矣,至于暴矣;兄弟不知,咥其笑矣;靜言思之,躬自悼矣。  及爾偕老,老使我怨;淇則有岸,隰則有泮;總角之宴,言笑晏晏;信誓旦旦,不思其反;反是不思,亦已焉哉。」(〔唐〕孔穎達等:《詩經正義》〔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嘉慶二十年(1815)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,1976年〕,卷三之三,頁1-6下)

[23] 自魯僖公四年(656B.C.)重耳奔狄始,至僖公三十三年(627B.C.)晉文公卒止。流亡、復國與圖霸、納王諸事,集中敘述於僖公二十三至二十五年;定霸(城濮之戰)集中於二十七至二十八年;霸業餘緒(殽之戰)集中於三十年至三十三年。

[24]《詩經正義》,卷十八之三,頁10下。

[25]《詩.大雅.烝民》:「吉甫作誦,穆如清風。」(《詩經正義》,卷十八之三,頁17上)

[26]《詩.魯頌.閟宮》語。(《詩經正義》,卷二十之二,頁15下)

[27]《詩.小雅.節南山之什.巷伯》:「寺人孟子,作為此詩;凡百君子,敬而聽之。」(《詩經正義》,卷十二之三,頁22下)

[28] 語出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(〔漢〕趙岐注,舊題〔宋〕孫奭疏:《孟子注疏》〔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(1815)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,1976年〕,卷六下,頁5

[29] 包括「君子謂」、「君子聞之曰」、「君子以為」等。

[30] 參龔慧治:《左傳「君子曰」研究》(臺北: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,張以仁先生指導,1987年);本書:〈玖、《左傳》「仲尼曰敘事」芻論〉之〈一〉。

[31] 以「仲尼曰」、「孔子曰」、「仲尼聞之……以為」等形式出現的「仲尼曰」計21次,說詳本書:〈玖、《左傳》「仲尼曰敘事」芻論〉之〈附〉。

[32] 其詳可參〔荷〕米克.巴爾著,譚君強譯:《敘述學:敘事理論導論》第一章〈三、非敘述的評論〉(頁35-39),及本書:〈玖、《左傳》「仲尼曰敘事」芻論〉之〈四〉。

[33] 僖二十三年《左傳》:「(重耳)將適齊,謂季隗曰:『待我二十五年,不來而後嫁。』對曰:『我二十五年矣,又如是而嫁,則就木焉。請待子。』處狄十二年而行。……及 齊,齊桓公妻之,有馬二十乘。公子安之。從者以為不可。將行,謀於桑下。蠶妾在其上,以告姜氏。姜氏殺之,而謂公子曰:『子有四方之志,其聞之者,吾殺之 矣。』公子曰:『無之!』姜曰:『行也!懷與安,實敗名。』公子不可。」(〔唐〕孔穎達等:《左傳正義》〔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(1815)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〕,卷十五,頁9-10上)

[34] 僖 二十四年《左傳》:「晉侯賞從亡者,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推曰:『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內弃之。天未絕晉,必將有主。主晉祀者,非 君而誰?天實置之,而二三子以為己力,不亦誣乎?竊人之財,猶謂之盜,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?下義其罪,上賞其姦;上下相蒙,難與處矣。』其母曰:『盍亦 求之?以死,誰懟?』對曰:『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。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』其母曰:『亦使知之,若何?』對曰:『言,身之文也。身將隱,焉用文之?是求顯也。』其母曰:『能如是乎?與女偕隱。』遂隱而死。晉侯求之不獲。以緜上為之田,曰:『以志吾過,且旌善人。』」(同上注,卷十五,頁17

[35] 宣二年《左傳》:「宣子驟諫,公患之,使鉏麑賊之。晨往,寢門闢矣,盛服將朝。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歎而言曰:『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;棄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死也!』觸槐而死。」(同上注,卷二十一,頁10)。錢鍾書:《管錐編》(北京:三聯書店,2001年)已論及介之推、鉏麑二事,見「左傳正義.杜預序」則,頁316-318。進一步的論析,參張隆溪:〈歷史與虛構:文學理論的啟示與局限〉,收入氏著:《中西文化研究十論》(上海:復旦大學出版社,2005年),頁254-255

[36] 降及《史記》,此種現象比比皆是,不繁縷舉;即使號稱「客觀」的《漢書》也不乏此類「想像」話語,如李陵與蘇武的三次「對話」,便是顯例。見《漢書.李廣蘇建傳》。〔東漢〕班固撰,〔清〕王先謙補注,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整理:《漢書補注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年),卷二十四,頁3970-3973。文長不錄。

[37] 佚名,﹝晉﹞郭璞注,﹝明﹞范欽訂:《穆天子傳》,《四部叢刊.初編.子部》(臺北: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江安傅氏雙鑑樓藏成化刊本,1965年),卷三,頁1-3上。文長不錄。

[38] 吳則虞:《晏子春秋集釋》(臺北:鼎文書局,1977年)〈內篇.諫下〉「景公養勇士三人無君臣之義晏子諫第二十四」,頁164-165。文長不錄。

[39]《越絕書》之作者與著作時代歷來眾說紛紜,尚無定說,可參李步嘉:《越絕書研究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3年);張仲清校注:《越絕書校注》(北京:國家圖書館出版社,2009年)〈序〉。

[40]《禮記.玉藻》謂天子之言行:「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。」(〔唐〕孔穎達等:《禮記正義》〔臺北: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(1815)阮元江西南昌府學開雕之《十三經注疏》刻本〕,二十九,頁5上)《漢書.藝文志》則謂:「古之王者,世有史官,君舉必書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。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;事為《春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。」(〔東漢〕班固撰,〔清〕王先謙補注:《漢書補注》,頁2935)劉勰《文心雕龍.史傳》:「古者,左史記事者,右史託言者。言經則《尚書》,事經則《春秋》。」(﹝梁﹞劉勰著,范文瀾:《文心雕龍註》〔臺北:臺灣明倫書局,1974年〕,頁283)所載雖有不同,但古之有左、右史以記事、記言,應無可疑。

[41] 杜維運《中國史學史(一)》(臺北:三民書局,1993年):「一般以為《尚書》為記言之書,實際上《尚書》也記事。」(頁90),並詳舉《尚書》多篇為例說明論證之。

[42] 分見《左傳》僖公十三至十五年、三十至三十三年。文長不錄。其詳可參拙作:《晉文公復國定霸考》(臺北: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《文史叢刊》之781988年),第二章第二節、第六章第三節。

[43] 關於「對問體」的形成略況,筆者少作:〈《文選》宋玉〈對楚王問〉箋證及相關的兩個問題〉略有探論,文載《臺大中文學報》,第6期(19946月),頁171-208

[44] 並見袁珂:《山海經校釋》(臺北;里仁書局,1981年)。文長不具引。

[45] 宣四年《左傳〉:「初,楚司馬子良生子越椒。子文曰:『必殺之!是子也,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;弗殺,必滅若敖氏矣。諺曰:「狼子野心。」是乃狼也, 其可畜乎?』子良不可。子文以為大慼。及將死,聚其族,曰:『椒也知政,乃速行矣,無及於難。』且泣曰:『鬼猶求食,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!』及令尹子文 卒,鬬般為令尹,子越為司馬。蒍賈為工正,譖子揚而殺之,子越為令尹,己為司馬。子越又惡之,乃以若敖氏之族,圄伯嬴於轑陽而殺之,遂處烝野,將攻王。王 以三王之子為質焉,弗受。師于漳澨。秋七月戊戌,楚子與若敖氏戰于皐滸。伯棼射王,汰輈,及鼓跗,著於丁寧。又射,汰輈,以貫笠轂。師懼,退。王使巡師 曰:『吾先君文王克息,獲三矢焉,伯棼竊其二,盡於是矣。』鼓而進之,遂滅若敖氏。」(《左傳正義》,卷二十一,頁21-22下)

[46] 昭 二十八年《左傳》:「初,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,其母欲娶其黨。叔向曰:『吾母多而庶鮮,吾懲舅氏矣。』其母曰:『子靈之妻殺三夫、一君、一子,而亡一 國、兩卿矣,可無懲乎?吾聞之:「甚美必有甚惡。」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,子貉之妹也。子貉早死,無後,而天鍾美於是,將必以是大有敗也。昔有仍氏生女,黰 黑而甚美,光可以鑑,名曰玄妻。樂正后夔取之,生伯封,實有豕心,貪惏無饜,忿纇無期,謂之『封豕』。有窮后羿滅之,夔是以不祀。且三代之亡、共子之廢,皆是物也,女何以為哉?夫有尤物,足以移人。苟非德義,則必有禍。』叔向懼,不敢取。平公強使取之,生伯石。伯石始生,子容之母走謁諸姑,曰:『長叔姒生男。』姑視之。及堂,聞其聲而還,曰:『是豺狼之聲也。狼子野心。非是,莫喪羊舌氏矣。』遂弗視。」(同上注,卷五十二,頁24-26下)

[47] 羅貫中著、吳小林校注:《三國演義校注》(臺北:里仁書局,1994年),頁3

[48] 施耐庵、羅貫中著、李全、張永鑫校注:《水滸全傳校注》(臺北:里仁書局,1994年),頁303

[49]﹝明﹞吳承恩著,徐少知校,周中明、朱彤注:《西遊記校注》(臺北:里仁書局,1996年),頁2323154151

[50] 事見僖公二十四年《左傳》,文已見注34

[51] 襄 二十三年《左傳》:「齊侯還自晉,不入,遂襲莒。門于且于,傷股而退。明日,將復戰,期于壽舒。杞殖、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,宿於莒郊。明日,先遇莒子於 蒲侯氏。莒子重賂之,使無死,曰:『請有盟。』華周對曰:『貪貨棄命,亦君所惡也。昏而受命,日未中而棄之,何以事君?』莒子親鼓之,從而伐之,獲杞梁。 莒人行成。齊侯歸,遇杞梁之妻於郊,使弔之。辭曰:『殖之有罪,何辱命焉?若免於罪,猶有先人之敝廬在,下妾不得與郊弔。』齊侯弔諸其室。」(《左傳正 義》,卷三十五,頁19-20下)

[52]「趙氏之難」見《左傳》宣、成、襄三公,文長不錄。《史記.晉世家》所載近似《左傳》;〈趙世家〉所述則已跡近小說家言,未詳史公所據;唯後世多據〈趙世家〉敷衍故事。

[53] 元紀君祥雜劇《冤報冤趙氏孤兒》,一名《趙氏孤兒大報仇》,一般簡稱《趙氏孤兒》,乃最早翻譯至西方的中國戲曲,也是最早轟動歐洲的劇目。早在1731年耶穌會 Joseph Henri Marie de Prémare神父即將該劇介紹到法國。他翻譯的L’orphelin de la Maison de Tchao 後被收錄於Jean-Baptiste Du Halde(杜赫德)神父所編龐大規模的Discription de la Chine(《中國通史》)第三卷(1735)。當時雖只翻譯臺詞而不翻譯唱詞,但對介紹《趙氏孤兒》的情節依然貢獻良多。之後有多種翻譯與改編出現,其中影響最大的是1755年法國思想家 M. de Voltaire (伏爾泰)改編的L’Orphelin de la Chine不但在法國的法蘭西劇院Théâtre Francais)演出成功,也到各國巡迴演出,轟動歐洲,1756年出版成書:The Orphan of China: A Tragedy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M. de Voltaire, First Acted at Paris, on the 20th of August, 1755. 英國的Arthur Murphy根據伏爾泰本改編出版了The Orphan of China中國鄰邦韓國早期主要以文本的形式傳播,一般都只接受其故事情節,撰成漢文文言小說或韓文小說。主要是漢文小說《趙武傳》,手抄本韓文小說《程嬰杵臼傳》、《忠烈史傳》、《楊報恩傳》(1910)、《報心錄》(1911)、《程烈士傳》及活字本韓文小說《錦囊二山》(1912)、《報心錄》(1918)等。現存漢文小說《趙武傳》乃1854年手抄本,韓文手抄本應不晚於漢文本,且可能存在更早的底本,因此「趙氏孤兒」在韓國的傳播應在19世紀以前,但皆止於文本。20世紀90年代以後雖出現了《趙氏孤兒》劇的幾種現代翻譯,但整個朝鮮時代至20世紀末皆不見演出記錄。直至21世紀,《趙氏孤兒》才呈現於韓國舞臺。20079月劇團美醜(孫桭策團長)邀請中國國家話劇院田沁鑫導演演出現代劇《趙氏孤兒》(吳秀卿翻譯),是《趙氏孤兒》首次韓語演出。201511月韓國國立劇團上演《趙氏孤兒:復仇的種子》(吳秀卿翻譯兼戲劇指導(Dramaturgy),高宣雄編導),故事、人物大致依元雜劇,但加入更深層的現代闡釋與韓國的演出美學,榮獲 2015 年度韓國戲劇大獎等12 個戲劇獎項。以上資訊主要由韓國漢陽大學中文系吳秀卿教授提供,謹此致謝。進一步訊息,可參吳秀卿:《中國戲曲在韓國的接受與傳播》,《戲曲研究》第79輯(文化藝術出版社,2009年)。

[54] 說詳下文;並可參王晴佳、古偉瀛:《後現代與歷史學中西比較》(臺北:巨流圖書公司,2000年),〈前言〉,頁1-36

[55]〔俄〕普羅普著,賈放譯:《故事形態學》(北京:中華書局,2006年)。

[56]〔瑞士〕索緒爾著:《普通語言學教程》(臺北:弘文館出版社,1985年)。

[57]〔俄〕巴赫汀著,曉河等譯:《巴赫汀全集》(石家莊:河北教育出版社,1998年)。

[58] 有關李維史陀的相關學說,參考〔英〕艾德蒙.李區著,黃道琳譯:《李維史陀》(臺北:桂冠圖書公司,1994年);高辛勇:《形名學與敘事理論:結構主義的小說分析法》(臺北: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,1987年)。其神話理論參考:周昌忠譯:《神話學:生食與熟食》(第一卷)、《神話學:從蜂蜜到煙灰》(第二卷)、《神話學:餐桌禮儀的起源》(第三卷)、《神話學:裸人》(第四卷)(臺北:時報圖書公司,1992-2000年)。

[59]〔德〕海德格著,王慶節、陳喜映譯:《存在與時間》(臺北: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1990年)。

[60]〔德〕伽達瑪著,洪漢鼎譯:《真理與方法:哲學詮釋學的基本特徵》(上海:上海譯文出版社,2004年)。

[61]〔法〕羅蘭.巴特著,李幼蒸譯,吳芳玉校閱:《寫作的零度:結構主義文學理論文選》(臺北: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1991年)。

[62]〔法〕雅克.德里達著,汪堂家譯;《論文字學》(上海:上海譯文出版社,2005年)。

 

[63] 說可參王晴佳:〈前言〉,《西方的歷史觀念從古希臘到現代》(臺北:允晨文化出版社,1998年),頁1-36;黃進興:《歷史主義與歷史理論》(臺北:允晨文化出版社,1992年);張隆溪:〈歷史與虛構:文學理論的啟示與局限〉,收入氏著:《中西文化研究十論》,頁246-250

[64] 關於蘭克史學,可參考汪榮祖:〈第二章、回顧近代史學之父蘭克的史學〉,《史學九章》(臺北:麥田文化出版公司,2002年),頁49-70;黃進興:《歷史主義與歷史理論》〈歷史主義:一個史學傳統及其觀念的形成〉第三章「蘭克」節,頁56-65;王晴佳:《西方的歷史觀念從古希臘到現代》,〈第七章:從浪漫主義到歷史主義十九世紀〉;易蘭:《蘭克史學研究》(上海:復旦大學出版社「上海社會科學博士文庫」,2006年)。又,關於蘭克史學對中國近代史學的影響,可參考黃進興:《後現代主義與史學研究》(臺北:三民書局,2006年),頁246-255

[65]〔英〕Lawrence Stone著,古偉瀛譯:The Revival of Narrative: Reflections on a New Old History,文載《歷史:理論與批評》(臺北:人文書會,2001年),頁19-46

[66]〔英〕Peter Burke, History of Events and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,” in Peter Burke ed., New Perspectives on Historical Writing (University Park, Pennsylvania: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, 1991), p.233-248.

[67]〔美〕海登.懷特著,劉世安譯:《史元:十九世紀歐洲的歷史意像》(臺北:麥田文化出版中心,1999年);陳新譯:《元史學:十九世紀歐洲的歷史想像》(南京:譯林出版社,2004年)。

[68]〔法〕傅柯著,王德威譯,《知識的考掘》(臺北:麥田文化出版中心,1993年);傅柯著,劉北城、楊遠嬰譯:《瘋癲與文明》(臺北: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1992年);傅柯著,劉北城、楊遠嬰譯:《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》(臺北: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1992年);傅柯著,佘碧平譯:《性經驗史》(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2年);傅柯著,林志明譯:《古典時代瘋狂史》(北京:三聯書店,2005年)。並可參考:〔法〕德勒茲著,楊凱麟譯:《德勒茲論傅柯》(臺北:麥田文化出版中心,2000年);國立編譯館主編,〔英〕Barry Smart著,蔡采秀譯:《傅柯》(臺北:巨流圖書公司,2004年)。

[69] 相關論述可參羅蘭.巴特著,李幼蒸譯:《寫作的零度:結構主義文學理論文選》;羅蘭.巴特著,溫晉儀譯:《批評與真實》(臺北: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1997年);羅蘭.巴特著,屠友祥譯:《SZ:文本理論閱讀理論》(臺北:桂冠圖書有限公司,2004年);又前述之《符號學美學》、《符號學歷險》等書。

[70]〔加拿大〕弗萊著,陳慧、袁憲軍、吳偉仁譯:《批評的剖析》(天津:百花文藝出版社,1998年)。

[71] 上述懷特之說,見埃娃.多曼斯卡之採訪,收入〔波蘭〕埃娃.多曼斯卡編,彭剛譯:《邂逅:後現代主義之後的歷史哲學》(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7年),頁18-19

[72]〔美〕海登.懷特著,董立河譯:〈敘事性的形而上學:利科歷史哲學的時間與象徵〉,《形式的內容:敘事話語與歷史再現》(北京:文津出版社,2005年),頁226-248

[73] 參考〔法〕保羅.利科著,王文融譯:《虛構敘事中時間的塑形時間與敘事.卷二》(北京:三聯書店,2003年);海登.懷特著,董立河譯:〈敘事性的形而上學:利科歷史哲學中的時間與象徵〉,《形式的內容:敘事話語與歷史再現》;廖炳惠:《里柯》(臺北:東大圖書公司,1993年);黃進興:〈第四章:閱讀理論與史學理解〉,《後現代主義與史學研究》,頁101-131

[74]關於年鑑學派,參考賴建誠譯著:《年鑑學派管窺》(上、下)(臺北:麥田文化出版公司,1996年)。

[75] 歐西論及歷史與虛構區別者不少,如安凱斯密特(F. R. Ankersmit)、夏迪厄(Roger Chartier)、朗格爾(Lawrence Langer)等,可參張隆溪前揭文,頁260-267。對懷特的批評可參〔英〕凱斯.詹京斯(Keith Jenkins)著,江政寬譯:〈第三章論懷特〉,《後現代歷史學》(臺北:麥田文化出版公司,1999年),頁223-294;張隆溪,前揭文,頁258-267

[76] 王德威:《想像中國的方法歷史.小說.敘事》(北京:三聯書店,2003年),頁299

[77] Martin Heidegger: What is a Thing?, translated by W. B. Barton, Jr. and Vera Deutsch (South Bend, Indiana: Gateway Editions, Ltd.,1967), pp60-61.

[78] 有關「詮釋」與「過度詮釋」,可參〔義〕艾柯等著,王宇根譯:《詮釋與過度詮釋》(香港:牛津大學出版社,1995年)。

[79] 裘錫圭主編:《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》第三冊(北京:中華書局,2014年)。

[80] 荊門市博物館編:《郭店楚墓竹簡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,1998年)。

[81] 馬承源主編: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)。已出版九冊,茲不詳列出版資訊。

[82] 李學勤主編: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》(上海:中西書局)。已出版五冊,茲不詳列出版資訊。

[83]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:《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)。已出版五冊,茲不詳列出版資訊。

[84] 周鳳五:〈五十年以來兩岸古文字學研究的成果與展望以臺灣的楚簡研究為例〉,「第一屆中語中文學國際學術研討會」(漢城:韓國中語中文學會,20025月)。

[85] 周鳳五:〈郭店竹簡的形式特徵及其分類意義〉,《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》(武漢:湖北人民出版社,2000年)。頁53-63

[86] 周鳳五:〈楚簡文字的書法史意義〉,《第三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古文字與商周文明》(臺北: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,2002年),頁195-221

[87] 周鳳五:〈楚簡文字考釋的方法學論述〉,「百年來簡帛發現與研究暨長沙吳簡國際學術研討會」(長沙:中國社科院,20017月)。

[88] 葉國良:〈二重證據法的省思〉,《居愚居文獻論叢》(臺北:大安出版社,2011年),頁1-25

[89] 原載《臺大中文學報》,第25期(200612月),頁25-50。收入《禮學研究的諸面向》(新竹: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,2011年),頁176-197

[90] 葉國良:〈從傳統圖書與出土文獻看孔子至西漢初期經學的傳播〉,《哲學與文化》第39卷第4期(20124月)。

[91] 葉國良、鄭吉雄、徐富昌編:《出土文獻研究方法論文集(初集)》(臺北:臺大出版中心,2005年)。

[92] 李學勤:《先秦至漢初竹簡帛書通論》(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01年)。

[93] 李學勤:〈清華簡《繫年》及有關古史問題〉,《文物》2011年第3期;收入氏著:《三代文明研究》(北京:商務印書館,201111月),頁196-206

[94] 陳麗桂:《近四十年出土簡帛文獻思想研究》(臺北: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2013年)。

[95] 丁四新:《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》(上海:東方出版社,2000年)。

[96]〔美〕顧史考:《郭店楚簡先秦儒書宏微觀》(臺北:臺灣學生書局,2006年)。

[97]〔日〕淺野裕一著,〔日〕佐藤將之監譯:《上博楚簡與先秦思想》(臺北: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2008年)。

[98]〔日〕湯淺邦弘著,〔日〕佐藤將之監譯:《戰國楚簡與秦簡之思想史研究》(臺北: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,2006年)。

[99]〔日〕湯淺邦弘:《中國出土文獻研究上博楚簡與銀雀山漢簡》,《古典文獻研究輯刊》第十五編,第二二冊(新北市:花木蘭文化出版社,2012年)。

[100] 王靖宇:《中國早期敘事文論集》,增訂後易名為《中國早期敘事文研究》。

[101] 張高評:《左傳之文韜》(高雄:麗文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,1994年)、《左傳文章義法撢微》(臺北:文史哲出版社,1982年)、《春秋書法與左傳史筆》。

[102] 張素卿:《敘事與解釋《左傳》經解研究》(臺北:書林出版社,1998年);另可參考氏著:〈從《左傳》敘事論中國史傳研究的一個發展方向〉,《全球化下中華文化的發展研討會論文集》(香港:香港中文大學,20035月),頁155-183

[103] 過常寶:《原史文化及其文獻研究》(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7年);過常寶:《先秦散文研究早期文體及話語方式的生成》(北京:人民出版社,2009年)。

[104] 傅修延:《先秦敘事研究關於中國敘事傳統的形成》(北京:東方出版社,1999年)。

[105] 潘萬木:《左傳敘述模式論》(武漢: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,2004年)。

[106] 劉承慧近年來發表數篇相關論文,由句式與語法標記等角度切入,探討其與敘事文本的關聯性,可參氏著:〈先秦敘事語言與敘事文本詮釋〉(《清華中文學報》,第五期,20116月)、〈試論《左傳》文句、文篇與敘事文本的對應關係〉(《清華中文學報》,第六期,201112月)、〈先秦敘事文的構成與分類〉《清華中文學報》,第九期,20136

[107] 三位學者繼李雅各(James Legge):The Chinese Classics; with a translation, critical, and exegetical notes, prolegomene, and copious indexes London: Trubner, 1861-1872)之後,重新以現代英文翻譯《左傳》,即將付梓面世,必將對歐西乃至全世界之《左傳》研究產生難以估計的影響。